欢迎访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环评公示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27 14:1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27日-202510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南京尚吉先进金属粉末冶金近净成形搬迁项目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B4偏西段1

南京尚吉增材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新萌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租赁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红枫科技园B4栋偏西段1楼场地独立闲置厂房,将位于恒通大道69号的粉末冶金近净成形项目搬迁至该场地,建设粉末冶金近净成形研发、中试及服务基地,项目建成后可具备复杂金属构件近净成形关键技术、装备、产品的开发、中试及服务能力,预计年研发试制近净成形制品10吨。

1)废气

本项目密炼、造粒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后汇合经集气罩收集的注射废气一并通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0mDA001排气筒排放;脱脂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明火燃烧室燃烧后直接于20mDA001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0m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设置气体导出口危废库内暂存的废活性炭挥发会产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纯水超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水废水、后道清洗废水、检验室废水等水质较为简单,不涉及化学物质及重金属,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汇合生产废水一并接管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密炼机、造粒机、整形机、清洗机、烘干炉、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有废砂、除尘灰、炭焦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纯水制备耗材、检验室废弃物、废砂纸、废镀层;危险废物主要有清洗废液及前道水洗废水、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交由专门单位回收或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