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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告
责任编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21 10:5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2612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备注

1

一草一木(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6]2

2026.1.21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一草一木(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飞路8

报告表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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