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漓江路2号 | 南京绿联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博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现有厂区及厂房面积约100平方米,购置1套蒸发器、2台结晶罐、1台离心机等设备,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废硫酸铵处理线1条,项目建成后可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硫酸铵3万吨/年。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进料废气和含氨废气。项目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收集后进入现有2#酸雾吸收塔(二级碱喷淋)处理,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含氨废气依托现有碱雾吸收塔(一级酸喷淋)+1#酸雾吸收塔(二级碱喷淋)处理,进料废气依托现有1#酸雾吸收塔(二级碱喷淋)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蒸发冷凝废水和蒸汽冷凝水。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循环冷却水补水及一般固废硫酸铵(固体)处理线用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蒸发冷凝废水进入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经兴武大沟排入长江。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蒸发器、各类离心泵、离心机等设备。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污泥进入厂区污泥干化线处理,干化后的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污泥进入厂区污泥干化线处理,干化后的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滤渣待鉴别,鉴别前以及鉴别期间按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别后按照鉴别结论管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通过妥善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